关于实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“零跑腿”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17-09-22 16:01:54 作者:工作动态 浏览次数:
各有关企业:按照市职能办“关于编制公布‘零跑腿’和‘只跑一次’事项清单的通知”【2017】8号文件要求,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列入“零跑腿”办理清单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流程。企业将加盖公章的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(需法人签字,以下简称“登记表”)、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、经办人身份证等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后(复印件需加盖公章),发送电子版至各办理单位开通的专用信箱或QQ账号。办理单位对电子版材料进行核对,符合条件的,准予备案并根据企业意愿,通过快递方式将登记表送达企业。
二、有关说明。首次办理的企业,应登录“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”(网址https://ecomp.mofcom.gov.cn/loginCorp.html),填报相关数据并保存,打印出由系统生成的登记表;办理变更的企业,到市商务局官网下载并填写登记表(变更的内容请用斜字体加以区分),并把登记表原件寄回至各办理单位后受理。如有问题,请及时与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。
电话:68967375
联系人:闫丹丹
附件:各办理单位电子邮箱、QQ账号
bet36体
2017年9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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