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障碍浏览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资讯中心 > 政务信息 > 正文

市商务局制定《商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

发表时间:2015-06-16 10:19:10   作者:政务信息   浏览次数:
       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,促进商务依法行政和法治机关建设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山东省商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试行)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,结合商务工作实际,市商务局制定印发了《济南市商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试行)》,已经市法制办审核备案。裁量基准规定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类、家电维修业类、家庭服务业类、餐饮业管理类等13个类别、50项行政处罚事项,最大程度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,将有效避免执法随意性,对于提高我市商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,切实保障商务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正确实施,加快商务法治建设,具有重要意义。(政策法规处)